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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推进新时代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3-11-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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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1日上午,我校在锦溪校区至善楼四楼塔山讲堂召开推进新时代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校长何清湖,党委委员、副校长罗求实,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蒲洋出席,组织人事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检验医学院、康复医学与保健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人文与信息管理学院、体育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罗求实主持。

会议现场

校长何清湖讲话

党委委员、副校长罗求实主持

会议解读了《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关于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通知》《湖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推进新时代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医药学院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李皓汇报了我校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及工作设想。随后,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院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就推进我校继续教育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作中心发言,发展规划办、体育艺术学院等其他与会人员作自由发言。

校长何清湖指出,我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要满足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憧憬向往,在新发展阶段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遵循高等教育、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律。他强调,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宏观形势,科学把握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合理定位,落实管办分离要求,明确继续教育学院为归口管理部门,各专业二级学院为具体办学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处理好规范与规模、质量与数量、效率与效益之间的关系;要保持适当规模,统筹思考,在招生、教学过程、专业建设、考试、毕业论文和质量监控等方面做到规范化管理;要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我校“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发展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人才”育人目标,创新发展推进“三全育人,四个协同,培养有温度的基层健康守护者”的办学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撰稿 杨圣梅

编辑 杨圣梅 曾靖岚

责编 杨子潞

审核 蒲洋